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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服务质量保障

2020-09-25 17:24:49 作者: -

粤通天下平台商品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第一条规范依据


为更好的为广大消费者提供长期高质量的服务,粤通天下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制订如下措施:


第二条适用初衷


本条所规定的即为粤通天下平台上的经营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的保证义务。粤通天下平台经营者在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在保证其安全性的同时,还应当保证其商品和服务与其用广告、产品说明等方式所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第三条适用范围


消费者保障服务是平台为加强购物安全,提升平台放心购物体验的服务。与平台签订了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的卖家,承诺为消费者提供交易保障服务。买家在平台使用支付系统交易服务购买商品,遇到收到的货物存在以下质量问题,可向平台申诉,通知商家履行商品质量保障相关义务。


1、商品存在缺陷的。


2、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3、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4、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5、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6、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7、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第四条条例排除范围


在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商品交易和提供服务时,经营者所标示出来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性能,是决定消费者是否与之进行交易和接受其服务的关键。依照交易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在进行此类民事活动中,经营者亦不得违背此原则。否则即为欺诈行为。消费者可据此要求经营者退货,造成消费者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经营者对商品或服务作出保证承诺的,其保证义务应当履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经营者的保证义务有两种例外情形:


1、消费者在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如使用方法错误,消费者将自己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2.、如果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前,已经知道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瑕疵。

第五条保障措施


为了保障用户权益、平台有义务监管服务商服务进度和商品质量的在线管理。平台会记录所有的服务操作作为处理用户与商家双方纠纷依据。


1、提交服务需求:用户可以通过平台更好的与服务人员沟通,便捷的提出自己的要求。


2、监管服务过程:用户可以通过服务监管系统了解整个服务的进展,监控服务的质量,对不满意的服务环节,可以提交修改意见驳回给商家修改,以便更好的推进服务流程。


3、验收最终服务成果:用户可以通过服务监管系统对服务最终成果进行验收确认,在服务最终确认之前如对服务过程不满意可以要求服务商退款。